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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安保安公司分期分批推进《条例》学习培训——以法治思维重塑安保服务根基的实践样本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4/5/12 浏览次数:240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施行以来,经历了十余年的落地与磨合,期间又启动了修订程序。对于任何一家正规的保安服务企业而言,《条例》不仅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更是指导业务运营、规范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根本遵循。广东得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安公司”)深刻认识到,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条例》,是公司安身立命的根本。然而,《条例》内容涵盖市场准入、保安员权利义务、服务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条文严谨、专业性强,且公司员工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一线保安员流动性大,如果采取“一刀切”的集中学习,效果必然大打折扣。为此,得安公司从2024年初开始,精心设计并实施了“分期分批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工程,历时两年,覆盖公司全体员工3000余人,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普法经验。本文将从背景动因、总体规划、分批次实施细节、培训内容体系、教学方法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实际成效与反思等七个方面,系统阐述得安公司如何将《条例》学习内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背景与动因:为何必须分期分批推进《条例》学习

《条例》是保安服务行业的“根本大法”。它明确了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和禁止性行为,规定了保安员的录用条件、着装持证要求、职责权限和权益保障,同时也界定了客户单位、公安机关等各方的责任。对于得安公司而言,过去虽然也组织过《条例》学习,但多停留在“读一读、划一划”的粗放层面,员工对条文的理解往往是碎片化的,更谈不上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公司管理层在2023年底的一次服务质量自查中发现,有近30%的保安员不清楚《条例》规定保安员有权拒绝客户的违法指令;有45%的队长不知道《条例》明确禁止保安员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甚至有极个别项目点存在未持证上岗的违规现象。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对《条例》的学习没有做到全员覆盖、分层施教、学用结合。

另一方面,公司员工构成极为复杂:有退伍军人、有农村务工人员、有城镇失业再就业人员、也有刚毕业的职校生。他们的教育背景、理解能力、岗位职责各不相同。总部管理人员需要重点掌握《条例》关于公司设立、变更、撤销以及法律责任的规定;项目经理、队长需要熟知《条例》对保安服务行为的具体规范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一线保安员则必须牢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遇到问题找谁。如果用同一套教材、同一种方式、同一个标准去培训所有人,结果必然是“上面听不懂、下面不想听”。因此,得安公司决定采用“分期分批”的策略,根据岗位层级、服务领域、地域分布等因素,将全员划分为多个批次,设计差异化的培训目标和课程,确保每一名员工都能在自己的认知水平上获得最大收益。

二、总体规划:顶层设计确保培训有序高效

2024年1月,得安公司成立《条例》学习培训专项工作组,由总经理李建国担任组长,副总经理、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法务顾问为成员。工作组首先制定了《得安公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三年规划(2024-2026)》,但考虑到实际需求紧迫,决定将核心内容压缩在两年内完成,2026年进行巩固提升。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培训目标。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认知目标,要求所有员工能够准确说出《条例》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和基本框架;二是行为目标,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禁止性规范和强制性要求;三是素养目标,引导员工理解《条例》背后的法治精神和职业伦理,从“要我守法”转变为“我要守法”。

培训对象划分。按照岗位性质和管理层级,将全体员工划分为五个批次:第一批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区域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约50人;第二批为项目队长、副队长及储备干部,约200人;第三批为一线保安员(按服务领域细分为工厂企业类、商业综合体类、住宅小区类、教育医疗机构类等),约2500人;第四批为技术岗位人员(智慧安防平台运维、无人机操作、消防控制室值班等),约150人;第五批为行政后勤及新入职员工(滚动培训),约100人。每一批次的学习周期、课程内容、师资配备和考核方式都有所不同。

时间安排。采取“长计划、短安排”的原则。总体跨度24个月,其中集中授课和研讨占6个月,岗位实践和案例复盘占12个月,总结考核和整改提升占6个月。具体到每个批次:中高层管理人员在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3天封闭式研修;队长层在2024年第二、三季度分三期完成每期2天的强化班;一线保安员按照区域和服务项目,在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底滚动开展,每期半天至一天的培训,确保不影响正常勤务;技术岗位人员结合专业特点,在2024年第四季度进行专题培训;新入职员工则纳入入职培训体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

师资与资源保障。得安公司聘请了广东警官学院两名退休教授担任首席法律顾问和培训导师,同时邀请东莞市保安协会、辖区派出所法制员作为兼职讲师。公司内部选拔了12名业务骨干组成“内训师”团队,全部通过《条例》知识考核和授课技巧培训。公司投入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编写教材、制作课件、租赁培训场地、购买在线学习平台服务等。

三、分期分批实施:精准滴灌,分类施策

以下按照五个批次的顺序,详细阐述每一批培训的具体设计、内容和方法。

第一批:中高层管理人员封闭式研修班

2024年3月11日至13日,得安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条例》研修班在东莞松山湖凯悦酒店举行,共48人参训。研修班采用“全脱产、封闭式”模式,为期3天2夜。课程设置分为四大模块:

模块一:《条例》立法精神与制度变迁。由广东警官学院王教授主讲,系统梳理《条例》出台前的保安行业乱象、立法过程中的主要争议、历次修订的重点变化。重点解读《条例》第一条至第六条,明确“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核心目标。王教授特别强调了《条例》修订草案中的新动向,如强化信用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增加保安员心理健康条款等,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对标。

模块二:公司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由法务顾问赵律师主讲,逐条解析《条例》第四章“保安服务公司”和第八章“法律责任”。重点内容包括: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实质条件(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管理人员资质等);禁止性行为(如不得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泄露客户秘密、不得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处罚标准(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直至刑事责任)。赵律师结合真实案例,分析了某保安公司因默许无证人员上岗导致发生重大盗窃案后公司法人被判刑的教训,让参训人员深受触动。课后安排了分组讨论,每个小组分析一个得安公司曾遇到过的法律风险场景(如客户要求保安员帮助催收债务、夜间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如何合法盘查等),并形成书面应对方案。

模块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条例》的衔接。由运营总监陈志远主讲,重点讲解如何将《条例》的规定转化为公司的规章制度。例如,《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客户单位的规章可能与《条例》冲突怎么办?得安公司为此制定了《客户规章合规性审查流程》,要求项目进驻前必须由法务审核客户规章是否存在违法条款。又如,《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保安员有权拒绝客户的违法指令,公司据此设计了《违法指令拒绝报告单》和内部保护机制,确保保安员不会因拒绝而受到处罚。参训人员还学习了《得安公司保安服务标准手册》中与《条例》对应的索引表,确保每一条法规都有内部制度承接。

模块四:领导力与法治思维。由李建国总经理亲自讲授,主题为“法治是保安企业最大的护身符”。他回顾了公司发展史上几起因为不懂法而差点酿成大错的案例。2015年,公司一个队长在客户单位默许下私自安装了隐蔽摄像头,被员工投诉侵犯隐私,险些被公安机关处罚。李总坦承:“当时我们都不清楚《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保安员不得侵犯个人隐私’。”这件事促使得安公司第一次全面学习《条例》。现在,法治思维必须从高层做起。研修班最后一天下午,所有参训人员参加闭卷考试,平均分92.6分,最高分100分。考试合格者获得公司颁发的“法治合规官”内部认证。

第二批:项目队长强化培训班

队长是公司连接管理层与一线保安员的桥梁,也是《条例》在基层执行的关键责任人。2024年4月至9月,得安公司将全公司200余名队长(含副队长、储备队长)分为三期,每期60-70人,在东莞培训基地进行为期2天的强化培训。培训内容比管理层更侧重于实务操作和现场管理。

第一天课程聚焦“队长在《条例》框架下的日常管理职责”。内容包括:如何审核新招保安员的资格(年龄、学历、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体健康状况等),如何组织岗前培训和持证考试,如何建立队员档案并按时向公安机关备案,如何确保每个队员在岗期间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并佩戴标识,如何保管和使用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资料和报警记录(《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至少留存30日)。培训中特别强调,队长不得安排未取得保安员证的人员上岗,否则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公司可能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队长个人也可能被追责。

第二天课程围绕“突发事件中的法律边界”。通过情景模拟方式,让队长处理以下场景:夜班巡逻发现小偷,能否限制其人身自由?《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但不得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正确做法是立即报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劝阻和阻拦,但不得捆绑、殴打或关押。再如,客户要求保安员对进出员工进行搜包搜身,是否可行?《条例》第三十条明确禁止保安员“搜查他人身体”。正确做法是向客户解释法律规定,建议客户采用X光机等非接触式检查方式,或者由客户单位管理人员在员工自愿前提下开包检查。每个情景模拟后,由培训师点评,并给出得安公司标准的处置话术和流程。

培训班还安排了《条例》知识竞赛环节,各小组抢答,气氛热烈。考试采用案例分析题形式,要求队长针对一个复杂案例(涉及多名队员违规、客户投诉、公安机关检查等)写出处理方案。所有队长均通过考核,其中15人获得“优秀队长”称号。培训结束后,队长们回到各自项目点,承担起对本队保安员进行二次培训的职责,公司为他们提供了标准化的培训课件和考核试卷。

第三批:一线保安员滚动式全覆盖培训

一线保安员人数最多,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是《条例》学习的重点和难点。得安公司采取“滚动式、小班化、情境化”的策略,利用保安员的轮休时间,在项目点附近的培训站或客户单位的会议室开展培训。从2024年7月开始,至2025年12月结束,累计举办培训班180余期,覆盖保安员2500余人,参训率达到98.5%(因离职等原因未能参训的少数人员由新入职培训补上)。

培训内容高度聚焦于保安员的“应知应会”,具体包括:

  • 《条例》中与保安员最密切相关的条款:第九条(保安员应具备的条件)、第十六条(保安员证制度)、第二十条至第三十条(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保安员有权拒绝违法指令)、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七条(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 用通俗语言解释法条。例如,将“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解释为“不能把人关起来、绑起来”;将“不得扣押他人证件”解释为“不能扣别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培训师用大量生动比喻帮助记忆,如“保安员是安全的守门人,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
  • 结合得安公司真实发生的正反案例。正面案例:2023年,东莞东城万达广场保安员刘洋发现一名男子试图盗窃电动车,他按照《条例》规定,大声喝止并上前阻拦,男子逃跑,刘洋没有追赶,而是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最终警方通过监控抓获嫌疑人。反面案例:某兄弟公司保安员因为怀疑工人偷手机,强行搜身并殴打,结果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公司也被处罚。这些案例让保安员直观理解“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 实操演练:如何礼貌地拒绝客户的违法指令?培训师教授“三步法”:第一步,向客户说明“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X条,我不能这样做”;第二步,建议替代方案;第三步,如果客户坚持,立即报告队长,由公司出面沟通。保安员还学习了如何使用执法记录仪保护自己,当遇到纠纷时,要第一时间打开记录仪,保存证据。

考虑到部分保安员不识字或阅读困难,培训采用大量图片、口诀和顺口溜。例如,将保安员的“十不准”编成顺口溜:“不准搜身扣证件,不准打人骂人先,不准私拿客户物,不准泄露监控片……”每个保安员发一张口袋卡,正面是《条例》规定的保安员主要权利,反面是禁止行为,要求随身携带,随时温习。培训结束后进行口头提问考核,回答正确率低于80%的需要重新学习。最终全员考核合格,平均正确率达到89%。

值得注意的是,得安公司针对不同服务领域的一线保安员还增加了专项内容。例如,服务医院的保安员额外学习《条例》中关于“不得阻碍执行公务”的条款,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边界;服务学校的保安员重点学习《条例》中关于“保安员可以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证件”的规定,明确如何合法查验又不侵犯学生权益。

第四批:技术岗位人员专题培训

随着得安公司智慧安保战略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技术岗位人员加入,如智慧安防平台运维工程师、无人机飞手、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等。这些岗位虽然也属于保安服务范畴,但其工作内容与传统保安员差异较大,对《条例》的学习也应有针对性。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组织了三期技术岗位专题培训,每期1天,共计150余人参训。

培训重点包括:《条例》对安防技术应用的规范,特别是监控系统安装和使用的边界。例如,《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保安服务中使用的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技术人员必须明白,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是允许的,但在员工更衣室、卫生间、客房等私密空间安装则是违法的。得安公司为此制定了《安防设备安装合规清单》,要求技术人员在部署设备前必须逐项核对。另外,《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保安员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技术人员在日常维护中接触到监控录像,不得私自拷贝、传播。培训中特别强调,曾有某保安公司技术员将一段情侣在电梯内亲热的监控视频发到微信群,被公安机关以侵犯隐私拘留,公司也被追究管理责任。

对于消防控制室值班员,重点讲解《条例》与《消防法》的衔接,以及保安员在火灾应急处置中的法定职责。对于无人机飞手,则强调《条例》中关于“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概括性规定,结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飞行高度、禁飞区、隐私保护等要求。技术岗位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需提交一份《本岗位〈条例〉合规自查报告》,由法务部门审核。

第五批:新入职员工滚动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是《条例》学习的第一道关口。得安公司规定,所有新招聘的保安员必须先参加为期3天的入职培训,其中《条例》学习占8个课时。培训内容包括:《条例》概述、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性行为、违法后果、维权途径等。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不予录用。2024年至2025年,通过入职培训共考核新员工1200余人,淘汰率约为5%。这一做法确保了新员工从第一天起就树立法治意识。

对于新入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同样要补修对应批次的《条例》课程,可以采取线上自学+线下考核的方式,灵活安排。

四、培训内容体系:从法条到案例,从理论到实操

分期分批培训虽然针对不同人群各有侧重,但整体上构建了一个统一的《条例》知识体系。得安公司编写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系列教材》,共分三册:《基础篇》(面向一线保安员)、《管理篇》(面向队长及以上)、《技术篇》(面向技术岗位)。教材特点如下:

第一,法条原文与释义对照。每一条《条例》原文后面都附有“得安解读”,用通俗语言解释立法本意和实务要点。例如,对《条例》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应当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解读为“依法是底线,任何以盈利为目的而违法的事情都不能做”。

第二,大量真实案例。得安公司从自身经历和行业公开案例中精选了50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都包含“案情简介—法律分析—教训启示—正确做法”四个部分。这些案例覆盖了保安员违法的主要类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殴打他人、扣押证件、侵犯隐私、监守自盗等。培训师在授课时会结合案例提问,引导学员思考。

第三,操作流程图。将《条例》中涉及的程序性要求转化为图表。例如,“保安员证申领流程图”“违法指令报告流程图”“监控录像查阅审批流程图”“公安机关检查配合流程图”等,张贴在每个项目点的公示栏上,便于随时查阅。

第四,口袋书与线上微课。公司印制了5000册《得安保安〈条例〉随身学》口袋书,尺寸为10cm×14cm,可放入上衣口袋,内容高度浓缩,包括50个问答和20个“绝对禁止”清单。同时,在公司内部学习平台“得安学院”APP上,上传了《条例》系列微课视频,每段5-8分钟,供员工利用碎片时间反复观看。平台还设置了自动问答机器人,员工输入问题即可获得相关条款回复。

五、教学方法创新:让《条例》学习不再枯燥

为了提升培训的吸引力和效果,得安公司摒弃了传统的“满堂灌”,采用了多种创新教学方法:

情景剧教学。由内训师和几名保安员表演一段日常执勤中的冲突场景,比如客户强行要求保安员帮助驱赶摊贩,保安员拒绝后客户辱骂。表演结束后,暂停画面,问台下学员:“此时根据《条例》,保安员应该怎么做?”学员回答后,再继续表演正确的处置方式。这种形式生动直观,尤其适合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线员工。

“法治问诊”活动。在队长培训班上,专门安排一个下午的“问诊”环节,学员可以提出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与《条例》相关的困惑,由法务顾问和教授现场解答。例如,有队长问:“保安员在制止斗殴时,如果控制过程中造成对方轻微伤,是否属于违法?”法务顾问解释,《条例》第三十条禁止保安员“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但“制止”行为本身允许合理程度的肢体接触,关键看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建议队员优先使用语言劝阻和隔离,只有在人身安全受到直接威胁时才可以使用最低限度的防卫动作,并第一时间报警。这种针对性解答大大消除了管理层的疑虑。

竞赛机制。每一批次培训结束后都举办《条例》知识竞赛,以区域或项目为单位组队参加。竞赛设置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并录制视频在公司内部播放。2024年年度总决赛,东莞一队与深圳二队对决,最终东莞一队获胜,获得团体奖金1万元。竞赛极大激发了员工学习《条例》的热情,很多保安员利用休息时间互相提问。

岗位实践作业。对于队长及以上批次,培训结束后要求学员在一个月内完成一项“《条例》落地改善项目”,例如在本项目点开展一次全员《条例》晨读会、修订一份与《条例》不符的客户协议条款、设计一张《违法指令拒绝报告单》等。学员需提交改善报告,由公司评审,优秀项目给予奖励。2024年,深圳分公司队长张华提交的《客户合法指令与违法指令识别指南》被公司采纳,推广至所有项目点。

六、考核评估与持续改进

培训的效果不能仅凭考试分数衡量。得安公司建立了多维度的考核评估体系:

即时考核。每批次培训结束后进行书面或口头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补训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取消晋升资格,一线保安员调离岗位或辞退。2024年共有23人因补考不合格被调整岗位,其中2名队长被降为副队长。

行为跟踪评估。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由公司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各项目点进行暗访,检查保安员是否知晓《条例》基本规定、是否出现违规行为。暗访结果与项目队长绩效挂钩。2024年下半年暗访发现,保安员对“禁止搜身”条款的知晓率从培训前的55%上升到92%,实际违规案例从7起下降到1起。

客户反馈。得安公司在每季度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增加了“保安员服务合规性”子项,请客户评价保安员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态度粗暴、私自收费、泄露信息等)。2025年第一季度,客户合规满意度达到97.2%,比2023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

公安机关评价。得安公司主动邀请辖区派出所对保安员进行法制测评,并将公安机关的表扬或批评纳入公司考核。2025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对得安公司的保安员持证率、依法执勤情况给予了书面肯定。

根据考核结果,培训专项工作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复盘会,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例如,第一次复盘发现,一线保安员对“监控录像不得外传”理解不够,导致有个别队员将监控画面拍成小视频发到朋友圈。为此,公司在第二轮培训中增加了专门针对“信息保密”的单元,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同时优化了监控系统的访问权限控制。这种闭环改进机制使得培训不断迭代,越做越实。

七、实际成效与反思

经过为期两年的分期分批系统培训,得安公司在《条例》学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全员法治意识大幅提升。随机抽查显示,95%的保安员能够准确说出至少5项禁止性行为,100%的队长知道如何依法拒绝客户的违法指令。公司内部法律咨询数量增加了2倍,这说明员工遇到问题懂得“找法”而不是“凭经验”。

第二,违规事件显著下降。2024年全年,公司发生涉及违反《条例》的投诉仅2起,较2023年的9起下降78%;未发生一起因违规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事件。在2025年广东省保安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得安公司各项合规指标均名列前茅。

第三,客户信任度和续约率提高。很多客户在得知得安公司系统开展《条例》培训后,主动提出延长合同期限。一家外资企业安全总监说:“我们最怕保安公司不懂法、乱作为,得安的做法让我们放心。”2024年客户续约率达到91%,创历史新高。

第四,员工流失率降低。因为培训让保安员更加清楚自己的权利,感受到公司对他们的保护(例如拒绝违法指令不会被处罚),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度增强,2024年一线保安员主动流失率从53%降至41%。

第五,行业影响力提升。得安公司的《条例》培训经验被东莞市保安协会作为典型向全市推广,多家兄弟公司前来学习交流。李建国总经理受邀在广东省保安协会年会上作专题报告,题为《让法治成为保安企业的基因》。

当然,得安公司也清醒地认识到,分期分批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只是第一步。法规在不断修订,员工在持续流动,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未来,公司计划将《条例》学习纳入常态化机制:每月一次“法治晨会”,每季度一次“以案说法”,每年一次“全员复训”。同时,随着《条例》修订草案的正式通过,公司将第一时间组织新一轮的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掌握最新规定。

回顾整个历程,得安公司最大的体会是:法治建设不能搞运动式、一阵风,必须像绣花一样精细。分期分批正是基于对人性和组织规律的尊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知起点和岗位需求,只有因材施教、持续浸润,才能让法律条文从纸上走进心里,从知识转化为习惯。对于保安服务这样一个高度依赖一线员工行为的行业,法治培训的投入不是成本,而是最划算的投资——它避免了灭顶之灾的法律风险,赢得了客户和社会的信任,更让每一名保安员在法治的阳光下体面工作。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保安员标志,持保安员证。”但得安公司追求的不只是证件和服装的“形”,更是法治精神的“神”。当一名保安员在遇到客户要求帮忙扣押身份证时,能坚定地说出“对不起,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我不能这样做”,这就是培训成功的标志。当公司上下形成“按法规办事、以标准服务”的氛围,企业就有了最坚固的护城河。

展望未来,得安公司将继续深化《条例》学习,并拓展到《民法典》《劳动合同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打造一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现代化保安队伍。因为得安人相信:只有法治,才能让保安服务走向专业;只有专业,才能赢得真正的尊重。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一次次看似平凡、实则不凡的分期分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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